2022辽宁电费执行新标准。为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,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,辽宁省工信厅印发了《2022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》。
一、《通知》制定的有序用电措施主要有3点:
1.根据2021年有序用电的经验,已制定了新的有序用电措施方案,已下发到各市;
2.对于长时间、大负荷有序用电时,省内部分高耗电企业将分成7组以轮替停产或有序轮替部分生产负荷(简称序限)的方式实施有序用电。省级轮停序限措施计划压限负荷不足时,各市自行安排有序用电措施补足负荷缺口。
3.各市县区需统筹当地“两高”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措施,首先本地区“两高”用户用电需求。当负荷缺口大且持续长时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可以在综合研判出负荷缺口趋势基础上,决定针对个别高耗能行业整行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。
二、《通知》设定了优先保障和重点的各个行业
(一)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
1.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,主要党政军机关,广播、电视、电信、交通、监狱等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用户。
2.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。
3.重大社会活动场所、医院、金融机构、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。
4.供水、供热、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。
5.居民生活,排灌、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。
6.国家重点工程、军工企业。
(二)重点以下用电需求
1.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。
2.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、类企业。
3.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。
4.景观照明、亮化工程。
5.其他高耗能、高排放企业。
法律依据:
《2022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》
为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,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,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有序用电管理办法》(发改运行〔2011〕832号)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求,统筹地区产业结构、用电特性、发电能力等因素,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,主动应对电力供需矛盾。严防拉闸限电,切实保障群众生活、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。坚持需求响应优先,有序用电保底,节约用电助力,最大限度减少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
二、工作原则
(一)安全稳定。坚持“总量控制、结构优化”,统筹电网运行安全、电力设备安全、供用电秩序稳定,按照先错峰、后避峰、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。
(二)有保有限。坚持“先生活、后生产”,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、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,首先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,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。
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
1.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,主要党政军机关,广播、电视、电信、交通、监狱等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用户。
2.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。
3.重大社会活动场所、医院、金融机构、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。
4.供水、供热、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。
5.居民生活,排灌、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。
6.国家重点工程、军工企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