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能有异议吗
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能有异议,但是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,可以向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。
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【协议离婚】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二、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
离婚协议包括以下内容:
1.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;
2.子女的抚养权问题,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承担的抚养费、支付的方式及期限;
3.共同财产的分割;
4.共同债权、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;
5.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;
6.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。
三、夫妻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起诉要求财产分割
可以。发现另一方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,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: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