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,如果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依法判决。如果是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,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,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七十五条
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,人民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,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(一)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,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,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(二)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,在双方竞价基础上,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(三)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等有关规定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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